一、入院申請流程與評估機制
公費個案:各縣市列冊低收入戶,領有身心障礙手冊,
由鄉鎮市公所向縣政府申請轉介,縣府發函至本中心
收容養護,並檢具下述表件向本中心提出申請。
1、養護申請表
2、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
3、國民身份證影本
4、列冊低收入戶證明
5、公立或衛生署認可之合法醫院診斷證明書(須註 明 一般生化檢查、B型肝炎抗體檢查、皮膚疥瘡 檢驗、胸部X光、愛滋病檢驗、梅毒血清檢驗), 需為近二個月所作之檢查報告
6、身心障礙手冊及重大傷病卡
二、申請作業時程
以檢附完整證明文件並完成會談(或訪視)之日起 算,七日內辦結。
- 公費個案:所需各項養護費用依比率由政府負擔。
一、生活照顧:日常飲食起居照顧,如:協助盥洗、用 餐、洗衣、代寫書信等。
二、護理照顧:由護理人員協助藥物服用,每日生命徵象 測量,給予護理評估,生理及心理輔導。
三、保健服務:
1.與特約醫院醫療合作,提供基本醫療服務。
2.定期健康檢查與衛生保健。
3.對急、重病者送鄰近醫院予以緊急處理。
4.與醫院合作,由專業醫師提供完善之復健醫療服 務。
四、諮詢輔導:提供服務使用者心理諮詢、輔導等專業服 務,建全服務使用者心理健康。
五、休閒活動:為服務使用者規劃適當之休閒活動,充實 生活內涵,增進身心健康。
六、個別化服務:依照服務使用者能力設計個別化服務 計畫與相關能力訓練。